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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以成長型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重點支援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上市。在上一篇裏我們探討了創業企業的成長魅力和成長性判斷的基本方法,本篇我們重點探討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及其對創業板投資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創新能力強:創業企業的突出特徵
據統計,20世紀約有60%的重大創新都起源於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創業企業。比如電腦作業系統、積體電路、生物合成胰島素、心臟起搏器、靜電複印術等。創新型企業通常經營機制靈活,同時在產品、技術或業務的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和領先性,對市場和行業競爭能夠保持足夠的應對和適應。創新能力強,是創業板企業的突出特徵,也是創新型企業最“閃亮”的基因之一。
易於創新:創業企業管理層次少,組織結構比較簡單,易於創新。
善於創新:創業企業與市場聯繫直接而密切,能迅速應對情況的變化,善於創新。
敢於創新:創業企業在巨大的生存與競爭壓力下,往往敢於創新。
走進資本市場的“新”企業:已經有相當一批的“新”企業走進了資本市場,併為廣大投資者所熟知,如搜索引擎“百度”、網路遊戲“盛大網路”、旅遊服務網站“攜程”、三大門戶網站“新浪”、“搜狐”、“網易”,還有連鎖經濟酒店“如家快捷”、就業網“前程無憂”、新傳媒企業“分眾傳媒”,以及“騰訊QQ”、“新東方”、“橡果國際”等。
創新型企業的“五新”
哪些類型的企業更適合創業板市場?廣大投資者比較熟知的概括性表述就是“二高六新”,即高成長、高科技、新經濟、新服務、新能源、新材料、新農業、新模式。這主要是從企業的行業特徵等方面進行界定,從創新型企業的普遍性特徵來看,我們應當重點關注以下的創新型企業的“五新”:
行業新:據創業板發行審核辦公室介紹,目前已受理的149家創業板申請企業主要集中于電子資訊、新材料、生物醫藥、現代服務等行業,佔比約為68%,此外還包括部分新能源、文化教育傳媒、現代農業等新興行業的企業。2004-2007年我國共有57家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主要分佈在網際網路、通訊、資訊、新能源、現代服務和生物醫藥等新興業態。可以預見,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行業屬性將會體現出更多的“新意”。
模式新:在美國上市的中國服務企業多是新技術與新模式的結合,如房產仲介“易居中國”、連鎖酒店“如家”、網上教育培訓“弘成教育”、保險仲介“泛華保險”、人力資源仲介服務“51job”等。往往一個新商業模式特徵明顯的企業上市就帶動了一個新興領域的出現。一個新商業模式的出現,引入了新的“賺錢模式”,很多新模式的企業甚至已經不能簡單按照傳統的行業標準進行分類。“網路+水泥+物流+……”,不同的組合,各種的可能,各類“複合型”行業和模式將會層出不窮。
股權結構新:對於傳統製造業而言,由於主要依賴於固定投資投入,因此以出資人為主的股權結構相對簡單,股權結構單一化的特徵比較明顯。對於創新型企業,由於其對人力資本、知識產權與風險投資有更強的依賴性,因此股權結構會相應反應出上述特點,顯得相對複雜。如(1)以股權激勵為代表的員工持股;(2)以共同創業為特點的平均化與分散持股;(3)以早期財務支援為特點的風險投資持股。
資產結構新:在許多創新型企業的資產結構中,與傳統製造相關的製造設備、廠房、土地等固定資產比例相對較低,而與企業核心競爭力相關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現金類資產的比例較大。甚至從事創意、諮詢與品牌管理的公司則可能幾乎沒有自己擁有的土地和房產。即使在一些傳統行業中,企業也會偏重於採用輕資產運作的模式,對於設備、廠房、土地等“重”資產儘量採用租賃方式,而將企業更多的資源用於研發、品牌等方面。以“輕公司”為代表的創新型企業,其資產結構中的絕大部分是無形資產或現金類資產,而成本結構中的絕大部分是人力成本與市場運營成本。
財務特徵新:創新型企業在財務特徵上的“新”主要體現在:(1)低負債率。創新型企業有形的固定資產較少,抵押困難,並且企業發展不確定性較大,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等債務融資,而主要以股權融資為主,因此體現為低負債率;(2)分紅比例可能較低,而高送轉可能性較高。由於創業企業處於高速成長階段,“青春期食欲旺盛”,資金需求量大,公司盈餘將主要投入到經營過程,往往現金分紅比例低,而更多傾向於送紅股及公積金轉增股本。
驚險的一躍
由於創新型企業前述的“五新”特徵,往往在其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至為關鍵的“驚險的一躍”。
創新行業往往存在贏者通吃的現象。創新型企業能夠越過一道坎,就有可能在短時期內爆發性增長,並佔領大部分市場份額。這是因為,很多創新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幾乎不存在原材料、設備、廠房等短期內擴大經營規模的制約因素。只要被市場接受,就可以在短期內迅速佔領市場,獲得鉅額利潤。微軟、百度、蘋果等知名企業都存在著這樣成功的一躍。
同時,創新型企業有著不同於傳統企業的風險特性。如果創新型企業不能邁過這道坎,由於技術更新換代速度快,技術發展趨勢難以準確判斷,產業政策影響大等原因,企業可能迅速從快速成長期進入快速衰落期,甚至面臨滅頂之災。網景以及國內諸多VCD企業等都存在這樣的情況。
驚險的一躍,或者贏家通吃,或者歸於沉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機遇與風險並存。對於這一特徵,投資創業企業不可不慎。
如何把握創業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適應創新型企業的“五新”,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市場需要相應的“新思維”,要注重用新視點、新方法對上市公司持續進行更高頻度和更大力度的關注和研判。發行人為自主創新企業的,創業板相關規定要求保薦人應當在專項意見中說明發行人的自主創新能力;創業板招股說明書也突出了對發行人核心競爭優勢及其成長性、自主創新、風險因素等方面的披露。投資者在參與創業板投資前,應當認真閱讀有關專項意見和資訊披露,審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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